今天跟A去了AIT辦工作簽證(H-1)&我的眷屬簽證(H-4)
不知道是不是中午時分  很多簽證官都去用餐
我們披星戴月地等待 看了無數遍AIT辦理簽證的教學錄影帶
看到我幾乎快被那無聊的內容催眠
才終於踏進按指紋與面試的小房間

之前我曾經一度非常擔心我的H-4 visa
原因是我上次進去美國結婚時  拿的是觀光簽證(B-2)
又因為準備結婚的事情  待了約五個月才回到寶島
雖說當時入關時批給我可停留的時間為六個月
但是網路上總是會有人說
拿觀光簽證在美待超過三個月是一件不太妙的事情
會對之後的入關或再申請簽證有影響

因為本人一向奉公守法
雖然想破頭也覺得我即便待了五個月
還是在被approve的時間範圍內  應該不會有大礙
何況是有準備結婚的重大理由
但是網路媽媽的指證歷歷
還是讓我心裡忍不住擔憂
幸好  今天去AIT一切非常順利
A的H-1 & 我的H-4以秒殺的時間便通過了
果然工作簽證如眾人所說  是非常好過的一種美簽!
接下來  就是認真打包
跟台灣的臭豆腐滷味麻辣鍋說再見

回去Napa飄滿酒香的懷抱了......

話說回來
我的人生常常在packing與unpacking之間徘徊
難道這就是異鄉遊子的宿命嗎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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